站在法庭上的何志军看起来就是一个干瘪中年男子,他个子不高,还不到1.70米,其貌不扬,但说话中气十足。
事实上,1962年出生的何志军,虽然只有高中文凭,却是一个将几十亿玩于手掌心的大哥级人物。他制造了建国以来浙江省“贷款诈骗第一案”的大案——
在过去的10多年里,何志军开了140多家空壳公司,骗了多家银行的贷款,最多时高达25个亿。
2006年,终于死撑不下去的何志军,扔下11.7亿余元这笔天文数字一样的银行巨债,偷偷逃到马来西亚。
这位原浙江之俊控股集团老总,在走之前早就把妻儿和一部分巨款挪到国外,留下了那140家为他骗贷用的空壳公司……
2010年1月21日,何志军落网,之后因涉嫌抽逃出资、贷款诈骗、偷越国(边)境被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昨天,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案子。
法庭上,刑事侦查卷宗叠起来有一米多高,庭上提到涉案金额几乎都以“千万”为单位,案子从昨天上午10点,一直审到了下午4点,除掉中间吃饭的半个小时,整整审了5个半小时。
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。
食堂的厨师,家里的保姆都成了“股东”
从名头上看,何志军是浙江之俊控股集团法定代表人,但实际上却是由一百余家关联企业组成的“之俊系”的“实际掌门人”。
1995年,他在富阳开起第一家公司。有了这个公司,他就有了骗贷的第一个资本。
何志军在庭上辩解说,他贷款本来是准备做长期投资的,但当时的银行无法办理,只能想办法做了一些假的材料骗贷。
制造资金雄厚的假象骗到第一笔贷款后,何志军并没有满足,马上调集这些贷款作为注册资本金和增资的注册资本金,去注册成立更多的公司,这些公司动辄数千万元注册资金,甚至也有数亿元的,但很多是“空壳企业”。
空壳公司在完成验资、工商登记等程序后,会被抽回注册资金。何志军就让这些公司互相提供担保,然后向银行提供虚假财务报表、虚构供销合同等,以各公司的名义骗贷。
1995年起至案发,何志军指使手下在全国各地先后成立了140多家关联公司。
这个人骗贷很有一套。这些公司基本上不以他的名字注册,而都是一些不太相关的人,比如公司的打字员、食堂的厨师,甚至给他家里看孩子的保姆,都挂上了股东的名字。
情人守着钱发慌叫来亲人一起管
何志军骗贷速度惊人。
1996年底,何志军控制的“之俊系”公司的贷款就有4838.15万元。至2003年,他操控的“之俊系公司”的贷款高达25亿余元之多,这些年他一直用新贷来的款来偿还之前的旧账,“以贷还贷”。
2003年上半年至2006年8月,何志军又骗来贷款共计130976万元。
“之俊系”企业大多有两套报表系统,一套真实的报表系统是提供给工商、税务,称之为A账;一套虚假的报表系统是提供给银行用于贷款的,称之为B账,这套B账一般都是虚增流动资产、虚增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、销售收入、净利润和销售成本,减少长期投资。两本“阴阳帐”横行数年,在非法骗贷行径中屡试不爽。
警方事后调查发现,仅某银行杭州一家支行,就被何志军骗贷超过3个亿。
在骗到贷款和银行开具承兑汇票后,何志军指使人将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,用银行贷款在“之俊系”公司间“走账”等方式,归还先行到期贷款和非法套现。
这大把大把贷款来的现金没地方放,为了安全起见,何志军给情人买了离公司很近的凤起都市花园一套200多万的房子,把大量的现金放在这里,让情人看管。情人一个人看这么多钱觉得心里发慌,还叫来了亲人一起守钱。
为搞定一系列法律纠纷
仅律师咨询费就花了1亿多
几个亿,几个亿地圈钱,何志军出手也相当阔绰。
他购买了多处房产,还把钱转移到国外为家人移民及境外挥霍。为了搞定一系列复杂的法律纠纷,他仅律师的咨询费就花了1.3亿多元。
法庭上,检察官提到涉案的钱款基本以千万为单位,办案人员甚至不乏幽默地说,“那些几百万、几十万暂时不说了,就说那些千万的。”
面对公诉,何志军和他的律师坚持说,何志军从来没有想骗取贷款,他只是投资失败、经营不善,导致欠下这么多债务。何志军说他也是干实业的,公司对外宣称,拥有50亿余元的庞大资产。
在他注册的公司中,主要分为四类,一是投资公司,主要进行对外控股等;第二类是项目公司,运营水电站等,他投资了30多个水电站,在临安造过公路,还在美国投资过三个矿等等;第三、四类是走账公司和融资公司,这类公司占据大多数,平时不开展具体业务,只为“之俊系”走账、资金调度提供服务,或者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,为“之俊系”其他公司提供资金。
至案发前,何志军造成银行实际经济损失11.79亿元。
多次偷越国(边)境
还特意研究过相关法律
何志军并不糊涂,他早就想到迟早有一天会东窗事发,很早就开始谋划将赃款转移境外,还把妻儿都送到了国外。
2005年底,何志军在上海联系到新加坡籍的陈伟今(昨日一同受审),先后以每张2.5万美元至10万美元不等的价格,买来何志军本人、姓名为“周亨之”的菲律宾护照及马来西亚护照、姓名为“CHUA KOK BENG”的新加坡护照等虚假的出入境证件。
陈伟今在庭审中说,何志军曾仔细研究过偷越国(边)境的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操作手段,有时甚至会特意出一些问题来考他,看看他能不能回答出来,以判断他是否真的值得信任。
得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,2006年7月5日,何志军将骗取的银行贷款转移,仓皇出逃,一度被公安部列为B级通缉犯。
为躲避公安机关侦查,何志军想尽各种办法,与情人见面亦是绞尽脑汁。他不让对方直飞目的地与他见面,而是采取先从落脚点A地飞到另一城市B地,对方从大陆出发先飞抵C地,再从C地转B地与他见面。
机关算尽,也算不过法网恢恢。
逃亡3年半之后,2010年1月21日,何志军在吉隆坡某酒店被抓获.